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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费如何鉴定

发表于2024-04-16 14:02:52 浏览2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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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费如何鉴定

大部分医院是没有做DNA亲子鉴定的,但是当地的亲子鉴定中心可以做》》》点击获取当地中心地址电话

一、药费单据怎么看

亲,您好。我为您找到答案回来啦,正解如下哦:聘请进行审核费用。对于医疗费用合理性进行鉴定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一致意见聘请进行审核,对于审核结论可以作为专家证言予以采纳,当事人对于的审核意见存在不同意见的,可以申请学鉴定。使用药物的合理性的审查:建议使用医保用药,用药掌握对症、适量、合理、适时原则,处理时要求原告提供处方和医嘱单,这样可以避免搭车开药和冒名顶替的发生,同时也便于进行费用的审查。

二、药费如何鉴定出来

一、

工伤与交通事故医药费工伤已经赔付

大部分的情况下,工伤和交通事故是不同的纠纷,工伤属于劳动纠纷中的工伤待遇纠纷,是劳动法的范畴;交通事故属于人身侵权纠纷,是民法的范畴。

如果发生

(二) 单位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中承担非主要以上责任的;以上两种情况就发生了交通事故和工伤竞合的情况了。

交通事故理赔和工伤理赔中相互联系又别甚大,今天主要归纳一下关于医疗费的理赔问题。

根据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隐私协商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医疗费除外。以及成之嘉人民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无法确认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故根据和更高院的规定都可以很明确:工伤理赔和交通事故理赔可以双赔,但是医疗费是不可以的。

所以在工伤和交通事故竞合的时候,我们是应该选择先进行工伤理赔医疗费还是交通事故理赔医疗费呢?

点,必须明确的是,根据现行的、行政法规对于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并未有先后顺序的要求,更加没有规定因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先进行交通事故理赔后才可以进行工伤理赔,这个做法是没有任何依据的。

第二、那么到底是先进行工伤理赔还是进行交通事故理赔医疗费呢?

一句话就是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虽然有些扯,但是确实如此。我分不同情况来发表自己的见解。

(一) 如果有二期手术的伤情,会更倾向于先处理交通事故,因为工伤鉴定一般是建议待二期手术结束之后进行,但是交通事故在次手术完成稳定后即可以进行理赔,故这种情况处理完交通事故可能工伤还没有到鉴定的时间。

(二) 如果交通事故的肇事司机不存在酒驾、肇事逃逸等商业险拒赔的情况下,且商业险足够理赔(这种情况其实要知道并不难,调取对方的保险单即可知道),一般建议先进行交通事故,因为交通事故不存在非医保和医保理赔的别(很多社保理赔拒赔自费药和进口药),这种情况医疗费往往都可以得到完全的理赔,相对工伤理赔医疗费更加速度且全赔。

(三) 如果司机没有商业险,医疗费又超过1万元交强险的范围,单位缴纳了社保的情况下,当然是先选择进行社保理赔更稳妥,社保中心的付款能力是毋庸置疑的。

(四) 那如果你比较倒霉的情况下,医疗费超过一万甚至是远超过,单位又没有为你缴纳社保的情况下,一般我们就需要综合评估驾驶员的偿债能力和公司的经营现状。一般情况下,我们认为不买商业险的个人和不缴纳社会保险的公司,都带给伤者/员工崩溃的感觉。这个时候员工对于公司了解也是很重要的(因为毕竟一个公司的盈亏或者经营状况不会因为一次工伤理赔有太大影响),如果单位的偿债能力更强的话,一般建议鉴定级别下来之后尽快进行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的时间一般相对法院协商是快很多的。待劳动仲裁结束之后,再进行隐私协商,或者同时协商。

(五) 当然还有尤其尤其倒霉的情况下,就是作为受害者的你,花了巨额的医疗费,没有商业险,肇事司机又没有赔付能力,单位也不缴纳社保且濒临破产,这种情况下如何选择其实就不重要了。

二、

交通事故医疗费如何赔偿

(一) 医疗费赔偿的计算标准。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按照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医疗费包括挂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医疗等医疗人身伤害的费用。

(二) 治疗与交通事故伤害无关的疾病,不应当赔偿。对于小伤大养,扩大检查和治疗范围,均不应赔偿。

(三) 结案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四) 确定医疗费截止的日期。一审法庭辩论终结的时间,但这一段时间所花费的药费,应由当事人申请鉴定,以作为判案依据。法庭研究的就是这一次审判赔偿的数额。

(五) 医疗费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定。原告提出赔偿数额的证据,如果被告对原告的赔偿提出否定性意见的,被告必须提出证据来证明。这样,举证责任就发生了一个变化,本来损害事实、损害赔偿数额应该是由原告来证明的,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被告如果对他的合理性提出质,就要自己来提出证据举证证明。如果能够证明他没有合理性的,那么就法院就予以采信。

(六) 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补救性治疗,如镶牙、植皮、安装假眼、假肢等,所花费的费用应予赔偿。

受害人治疗因侵害行为而引起的其他并发症的费用,应参照治疗的诊断或者的鉴定意见,视二者的关联程度予以适当补偿。

(七) 就地治疗及转院问题。依据该解释的初稿及更后定稿,及其立法本意,受害人的就诊,无需再适用关于贯彻执行法典若干问题的意见,所做的受害人治疗及转院所做的种种限制。当事人就治无需再按就近、就地及转院应经原批准原则,其治疗机构由受害人选择。

(八) 就医疗费超标及转院造成费用过高问题。为防止受害人诈讹,过量花费不必要的费用,该隐私解释通过法官依职权判断,即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来确定医疗费的合理性;再者通过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分配,即由加害人就受害人用药费不合理承担举证责任。

(九) 就后续治疗费用问题。继续治疗费用应当赔偿。具体的操作方法有三种:一是一次性赔偿,即将今后可能发生的治疗费用全部计算,一次赔偿。二是今后发生的损失另行起诉,不在本次协商中解决,只是确定今后的损失另行处理。三是即使是确定了一次性赔偿,但是今后实际治疗所发生的费用超出了一次性赔偿确定的数额的,对于超出的部分,受害人有权另行起诉请求赔偿。对后续治疗无法确定费用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但受害人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或鉴定结论必定发生的治疗费用,应一并予以赔偿。

(十) 功能恢复训练费问题。在适用时不应包括心理康复所需费用,对心理的伤害,通过精神损害费予以解决。

(十一) 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治疗期间需要外购药品的,应当由该医疗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并与伤情治疗的需要相符;

(十二)诱发疾病的治疗费用问题。对于交通事故所诱发的疾病的治疗,应当按照因果关系中的实际情况确定,即按照原因力的大小,按照相当因果关系确定责任的有无。在确定了有相当因果关系以后,判断侵权行为对诱发疾病发生的原因力。原因力是百分之多少,就按照百分之多少赔偿支出的费用。

三、

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的收据怎么写?

垫付医药费的收据没有固定格式,主要写清费用金额,当事人信息等。下面是的整理的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的收据范本,希望能帮到您。

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收据

交通事故伤者家属xxx,身份证码xxx,今收到xxx,身份证码xxx,人民币xx圆整(¥xxxx)用于医疗费。

特立此据。

收款人:xxx

日期:xxx

三、药费如何鉴定真伪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一、什么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指通过政策强制实施,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缴纳保险费用来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职工因病需要治疗时,能够获得基本医疗服务费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二、哪些人员可以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

参加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谁缴纳?缴费比例怎样?

根据定西人民政策关于印发定西职工医疗保险级统筹实施办法(定政发【2021】34)文件和定西人民政策办公关于印发定西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的通知(定政发【2019】154)文件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生育保险合并实施,统一基金收缴。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财政拨款单位缴费比例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4%,其他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7%,职工缴费比例为职工工资总额的2%;灵活就业人员选择缴费比例为4%或8%。

四、什么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统筹基金?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分别核算,互不挤占。参保职工和8%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当年缴费基数的3.6%建立个人账户,退休人员发放的养老金的2%建立个人账户;按4%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包括退休后)不建立个人账户。参保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账户后剩余资金组成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用来支付住院和特殊疾病门诊的医疗费用。

五、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怎样使用?支付范围是哪些?

职工个人账户资金用用于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医疗健康支出,不得提取现金或挪作他用。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为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

六、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卡遗失后如何补办?

我县城镇职工社保卡遗失补办时由本人持身份证在社保局进行挂失补办,新卡补办之后务必持新的社保卡在政务服务中心二大厅医保窗口进行医保功能激活。

七、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报销住院费用起伏标准,报销比例和更高封顶限如何设置的?

八、城镇职工异地就医转诊备案如何办?

(1)本地转诊人员:持岷县人民或岷县中开具的转院证在岷县人民窗口或者岷县中窗口办理转诊备案登记手续;

(2)长期异地居住退休人员:持异地居住证或房产证复印件和小证明以及社保卡复印件在政务服务中心二大厅医保窗口办理异地安置备案登记手续。

九、城镇职工就医后如何报销?

(1)我县城镇职工在参保地就医人员,出院时在就医“一站式”直接报销结算;

(2)参保人员应按规定办理转院转诊手续。急、危重症以及国家规定的重大疾病患者因病情需要,直接到外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的,在入院5个工作日内凭救治的病情证明或门诊病历向参保地医疗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按转外就医政策报销。

(3)我县城镇职工已办理异地备案以及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因病在备案地就医的,出院时在就医“一站式”直接报销结算。

(4)我县职工由于其他原因未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在就医地先行自费结账,然后携带病历、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证、社保卡以及银行卡复印件到政务服务中心二大厅医保窗口手工报销,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十、域内定点中医医疗机构就医有哪些优惠政策?

在域内定点中医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标准降低20%,期间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的针灸推拿、手法复位、夹板固定、拔火罐、小针刀等中医适宜技术治疗费用和中药饮片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

十一、患有恶性肿瘤的参保人员有哪些优惠政策?

参保人员因恶性肿瘤在同一年度多次住院放化疗治疗的,从第二次住院开始不设起付线。

十二、城镇职工不予报销的情形有哪些?

(一)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二)超过物价部门规定医疗收费标准的;

(三)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

(四)斗殴、酗酒、吸毒等行为所致伤病的;

(五)工伤、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医疗事故等明确由他方负责的;

(六)出国、出境就医的;

(七)各种预防、保健、美容、健美、医疗鉴定、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等治疗的;

(八)突发性疾病流行和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所造成的大范围急、危、重病人的抢救;

(九)按有关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

特殊疾病门诊

十三、哪些人员可以享受特殊疾病门诊报销政策?

经本人申请、医疗机构鉴定、确诊患有慢性特殊疾病,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十四、城镇职工如何申请特殊疾病门诊?

凡符合特殊门诊病种的我县参保职工可持申请资料在定点医疗机构(岷县人民、岷县中)办理慢性门诊资格,领取并填写定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待遇认定表。

十五、城镇职工申请特殊门诊所需材料

(1)申请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两年内在本地或异地二级及以上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住院或门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及相关病检资料。

十六、城镇职工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城镇职工特殊疾病门诊不设起付线,按70%的比例报销,年度封顶。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门诊慢病政策范围内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年度支付限额内累计自付超过2000元的部分进入大额医疗补助按80%报销。参保人员符合门诊特殊慢病两个病种及以上的,更多可选择三个病种报销,以更高病种支付限额为基数,每增加一个病种报销额度增加300元。城镇职工在参保地统筹内特殊疾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各定点医疗机构已开通特殊疾病门诊专门窗口。

十七、特殊疾病门诊县外购药费用如何报销?

在外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就医购药费用,持门诊病历、处方、费用清单及机制发票,在参保地岷县政务中心二窗口办理零星报销结算。

十八、定西城镇职工特殊疾病门诊病种有哪些?门诊待遇额度是多少?

十九、岷县城镇职工特殊疾病门诊定点医药机构有哪些?

二十、不能享受特殊疾病门诊报销政策的情形有哪些?

1、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和非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门诊费用;

2、超出药品目录范围、用量和诊疗项目及支付标准的门诊费用;

3、住院期间发生的门诊费用;

4、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间发生的门诊费用;

5、其他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门诊费用。

国家谈判药品

二十一、国家谈判药品如何申请备案报销?

国家谈判药品是由国家集中组织谈判确定的药品,药价大幅度降低,且纳入住院和门诊用药范围。谈判药品进行分类管理,常规目录管理和“三定”管理;

(1)申请备案。参保患者出院后或经诊断可以门诊治疗用三定管理谈判药品的,责任有义务告知患者携带相关证明到参保地(转诊患者、本地患者、异地安置患者)或就医地(异地安置患者)医保经办管理机构办理申请、备案手续。

(2)鉴定审核。经过鉴定、医保办复核后在当地医保经办管理机构审核备案,符合条件的发给甘肃省谈判药品门诊使用诊疗手册(范本),可享受谈判药品医保待遇。对参保患者使用“三定”管理的药品进行定期评估,由责任及时填写甘肃省参保人员按“三定”管理谈判药品评估表,治疗过程中因病情原因,经责任评估需停止用药,向医保经办机构报备停用;需要更换使用其他药品的或停用后经评估需再次使用的,重新申请办理。

(3)所需材料。参保患者申请时,需要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及治疗方案,诊断建议(证 明)书,以及专门机构特殊化验指标结果报告单。其中使用抗肿瘤靶向药物的患者,以基因检测结果为指征的,应具备基因检测技术资质单位出具的基因检测报告。

(4)日常管理。经过审核备案后,参保患者持社保卡、甘肃省谈判药品门诊使用诊疗手册到指定医药机构购药,责任或执业药师核对参保患者身份、真实记录病情、开具处方,并在甘肃省谈判药品门诊使用诊疗手册上记录用药时间和剂量,原则上谈判药品一次开药量应控制在30日用量内。

(5)谈判药品(2种以上)用药规定。参保患者经审核使用肿瘤靶向治疗药品,原则上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只支付1种药品的医疗费用。如确需使用2种以上药品的,须由定点医疗机构指定专家审定并经医保经办管理机构审核后方可支付。

职工意外伤害保险

二十二、什么是职工意外伤害保险?职工发生意外伤害住院后如何报销?

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指医保部门委托承办商业保险公司承保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是指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见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地分割的客观事实。

1、申请鉴定

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应成立意外伤害鉴定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及时开展意外伤害鉴定工作,专家组成员由具备副高级以上专注技术职务或良好职业品德的主治以上专注技术人员及各相关临床科科、分管副院长组成。

2、待遇结算

(1)参保职工因意外伤害,在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入院后三日内由定点医疗机构告知患者或亲属填写定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鉴定表并委托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或意外伤害承办商业保险公司鉴定后直接结算。

(2)参保职工因意外伤害,在内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或外就医的,由患者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证明、病历复印件、个人承诺书等报销材料,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委托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或意外伤害承办商业保险公司鉴定,对符合政策的完成报销,不符合政策的告知原因并退回资料。

(3)参保职工同时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发生的无责任方意外伤害住院费用,由承保商业保险机构报销后,超过意外伤害保险报销封顶线以上部分,由承保商业保险机构移交以下材料,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在职工大额医疗补助中按规定予以二次报销。

(一)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复印件);

(二)发票(复印件);

(三)费用明细(复印件);

(四)出院证明(复印件);

(五)病历复印件;

(六)本人信用社银行卡;

(七)报销分割单;

(八)上述材料均须承办商业保险公司盖章确认。

职工大额医疗保险

二十三、什么是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范围和标准?

(一)职工大额医疗保险是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由参保职工单位及个人每人每年按180元标准筹集。

(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范围和标准

(1) 普通住院。参保职工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服务设施目录的自付费用超过2000元以上的部分,职工大额医疗费用按85%补助,年度更高支付不超过60万元。参保职工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补助比例降低10百分点。

(2) 意外伤害。职工同时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发生的无责任方意外伤害住院费用,由承包商业保险机构报销后,超过意外伤害保险报销封顶线以上部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服务设施目录的,职工大额医疗费用按85%补助,年度更高支付不超过60万元。

(3) 特殊门诊。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特殊门诊政策范围内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年度支付限额内累计自付超过2000元的部分按80%据实补助。

(4) 谈判药品。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使用“三定”管理谈判药品门诊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自付2000元以上部分按80%据实补助。

公务员医疗补助

二十四、参加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对象和范围有哪些?

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的住院费用经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后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住院起伏标准以上部分按比例补助。

二十五、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补助比例是多少?

地厅级(含职务与职级并行)及相应级别退休人员,具有正高级专注技术职称并被聘任为正高级专注技术职务的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经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策特殊津贴的专家、省委省政策批准的甘肃省优秀专家、人社部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级劳动模范,按100%资助;县处级(含职务与职级并行)及相应级别退休人员,具有副高级专注技术职称并聘任为副高级专注技术职务的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省级劳动模范,按98%补助;其他人员按95%补助。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公务员医疗补助降低10个百分点。

计算公式:公务员医疗补助=(住院总费用-自费费用-乙类先行自付部分-住院起伏线-基本医保报销金额-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金额)*报销比例。

职工生育保险

二十六、什么是城镇职工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二十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用于生育的哪些方面?

(一)生育医疗费用

我县生育医疗费,实行限额报销,标准分别为:

1、正常产不超过3000元;

2、难产不超过0元;

3、剖宫产不超过5000元;

4、多胞胎生育每多一个婴儿增加500元;

5、怀孕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不超过3000元;

6、怀孕7个月以下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不超过2000元;

7、怀孕4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不超过1500元。

(二)生育津贴

所谓生育津贴,是指国家、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补贴。

1、哪些参保人员可以申领生育津贴?

按在职职工缴费工资6.7%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即以在职职工缴费工资6.7%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企业单位参保女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的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以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6.4%缴费的财政拨款单位女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女职工分娩前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不足6个月的,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其生育津贴。

2、生育津贴是怎样计算的?

生育津贴是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除以30天乘以享受生育津贴天数计算。财政差额、全额拨款单位的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不享受生育津贴,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发放。

3、发放生育津贴的天数是如何规定的?

(1)生育包括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98天;难产、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2)怀孕4-6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

(3)怀孕2-4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

(4)怀孕2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15天。

(三)计划生育医疗费用

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所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按85%报销。

二十八、男职工自己配偶无工作单位,生育费用能不能报销?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未参加医疗保险生育的,其生育符合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生育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的报销待遇,但不享受生育津贴。

二十九、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职工发生分娩和终止妊娠,凭本人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生育登记服务证、医学证明(或死亡、流产证明)在县域内就医直接结算;

2、因各种原因未直接结算的以及在统筹外就医的,发生的分娩、终止妊娠、计划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费用凭本人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生育登记服务证、医学证明(或死亡、流产证明)、有效医疗费用收据、住院费用清单、出院证,以及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到政务服务中心二大厅医保窗口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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